福建医科大学系财政核拨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200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学生辅导员14名(医学类专业岗位5名,非医学类专业岗位9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应聘医学类专业岗位的限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应聘非医学类岗位限非医学类专业的毕业生;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工作勤奋、认真,责任心强并且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级两委以上干部),具有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四级以上,本校本科毕业的应聘者学习成绩应在年级前40%之内,德育测评成绩应在年级前30%之内;
5、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岗位2:教辅1名
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实验动物科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办法,具体要求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考核办法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由省人事厅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
面试和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拟聘人选按照学校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学生辅导员岗位拟聘人选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3、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进行,负责对入围的毕业生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4、笔试时间以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1号文件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和考核等综合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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