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集竞技训练、体育教育、体育科研于一体,遵循“学训并重,体教结合”的办学方针,努力实现对我市竞技体育运动员和其他体育人才的全面培养。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以下岗位。
一、拟招聘的岗位、学历学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活跃的思想和发展潜力,事业心强,踏实肯干,为人正派。
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类别 招 聘 岗 位 人数 学历学位 其 他 条 件
教练员
1.男子佩剑教练 1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男性,30周岁以下,运动训练专业,具有击剑项目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并有在市级半专业层次以上运动队带训经历,广州市户口。
2.乒乓球男队教练 1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男性,30周岁以下,运动训练专业,具有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并有在市级半专业层次以上运动队带训经历,广州市户口。
大专教师
3.运动训练专业带头人 1
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教授职称,5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40周岁以下;均需有多年在普通高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4.社会体育相关专业带头人 1
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教授职称,5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均需有多年在普通高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取得较
高水平的成果。
5.体育服务管理相关专业带头人 1
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教授职称,5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均需有多年在普通高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学术造诣较高,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6.体育训练学教师 1
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体育训练相关专业。
具有在普通高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经历,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