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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50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9】第238477号

2019-04-15

招聘截止时间:2019-04-26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高新产业园区(江海区)43号,占地面积300亩,毗邻龙溪湖公园,空气清新,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学校按6000人规模设计,初期办学规模3000人,纸质图书16余万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信息化程度高。首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四个专业,建有各类实训室324个,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54个,可以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立足服务“一带一路”人才战略,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正朝着“将学校建设成为能提供示范作用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9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类。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本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1.已填妥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资料复核、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由江门市教育局和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主要形式为“胜任力测评+面试”。

(一)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考官组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综合分。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注: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该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认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六、体检

体检人选在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的体检结果即时告知应聘者,并由应聘者对每一次测量结果当场签名确认,其他项目的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者如对上述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表》、《体检通知书》、《体检结论告知书》、《复检申请表》和《复检通知书》样式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事业单位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中。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网站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将追究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办公室马老师 :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

监督举报电话: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0—3336205、3873786;人事科0750-3935275。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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