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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3】第24875号

2013-02-18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拟分别在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高栏港经济区现有中小学校13所,其中中学4所、小学9所,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学科、对象、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分A、B类学科岗位,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和2012届珠海生源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31名。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对象及应聘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人数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①A类:指普通中小学基础学科教学岗位。招聘7个学科20人,包括以下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历史、地理、计算机。
②B类:指普通中小学其他学科。招聘3个学科11人,包括以下学科:音乐、体育、美术。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应聘者须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须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各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学历等要求:
①A类学科:“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士(含)以上学历学位(不包括专升本学制);
②B类学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含)以上学历学位(不包括专升本学制);
3.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相符。
4.服从区社会事业局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材料及现场确认方式,即应聘者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一个学科。
2.各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①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8日16:00(以接收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楼1103室社会事业局,邮编:519050;咨询电话:0756-7268305、7269728,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②现场确认:2013年3月14日(8:30-12:00,14:00-16:30),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北院餐厅三楼)。有关方法见后面“资格审查”栏目。
③考试:2013年3月16日-17日,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①受理邮寄报名材料:2013年2月19日至3月8日(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16:00,以接收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楼1103室社会事业局,邮编:519050;咨询电话:0756-7268305、7269728,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②现场确认:2013年3月21日-22日(8:30-12:00,14:00-17: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有关方法见后面“资格审查”栏目。
③考试:2013年3月23日-24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资料:请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③《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珠海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等。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请携带原件参加“现场确认”(即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采取审核报名材料原件、面谈、查阅学业成绩及所获奖励(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方法进行。
根据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各学科考试人员。各学科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5的,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其中音乐、体育学科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否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考试。
各学科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人数。
各学科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hiz.cn/)上公布,并在考点就业中心张贴(未获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注】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所有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试下一环节或不予录用。
1.A类学科(含B类美术):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当天晚上12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并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张贴。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评委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并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张贴。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且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2.B类学科(体育、音乐):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笔试人选。评委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各学科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及面试考点公布。
(2)笔试。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同分时,按照先选取面试成绩高者,再选取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若同分者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对同分考生加试面试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A类学科(含B类美术)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即公布考试总成绩,与考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场不签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可在现场分学科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B类学科(音乐、体育)考生,待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签约时间及地点。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递补工作在2013年7月7日-7月15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学科和考生考试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1.未在2013年7月6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305、7269728。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区纪委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504。

附件1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人数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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