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解决高中紧缺科目教师,经荔浦县人民政府同意,报桂林市人事局批准,决定2007年面向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7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荔浦中学语文科教师4人;荔浦中学数学科教师3人;
荔浦中学英语科教师1人;荔浦中学地理科教师1人;
荔浦中学生物科教师1人;荔浦中学体育科教师1人;
荔浦二中生物科教师1人;荔浦二中地理科教师1人;
修仁中学计算机教师1人;修仁中学音乐科教师1人;
荔浦职校计算机教师1人;荔浦职校电子科教师1人。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及应聘条件
1、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在同等条件下,高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4、2006、2007届师范类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学士学位,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就业推荐表报名);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6月16日至20日
报名地点:荔浦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荔柳路310号)
四、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试教:
试教时间:2007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教形式:实地课堂教学(一课时)
五、聘用
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文件精神,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然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合格后,五年内不准调离我县教育系统。
六、联系方式
荔浦县人才交流中心刘主任 办公室电话:0773—7217755
荔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潘股长 办公室电话:0773—7223922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到我县共谋教育发展!
荔浦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荔浦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