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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陵水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教师岗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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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20】第299215号

2020-04-15

招聘截止时间:2020-12-31

为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事业单位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全球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岗位相关学历,并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6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或应届毕业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招网、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职位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记载专业为准,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1.报名要求:

(1)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参考《陵水县2020年面向全球招聘事业单位人才职位表》(附件1)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点击“选

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必须齐全并清晰,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编辑、制作成图片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②户口簿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⑤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⑦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面试。

(四)面试考核

采取面试选拔及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选拔阶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考核小组,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核的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诚信和职位的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引进职数1:1的比例,确定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依规定程序实施考核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 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考察体检再公示。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工资按招聘职位表的薪资待遇执行。五险一金等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均给予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等相关情况,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给予续签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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