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部长令第6号)和河北省《关于2006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要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3.本次招聘岗位是在燕山大学编制计划内设岗。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需在2007年8月份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初始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或本科就读学校必须有一所为全国重点院校;
(3)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到校应聘。
2.招聘条件
(1)大学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对各种社会思潮有一定的分辨能力;
(3)个人道德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思想教育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
(5)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计划
学校目前急需招聘一批有志于做学生工作的硕士毕业生充实学校辅导员队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将于现场报名时公布。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电子邮件报名
为便于初步了解情况,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发至ysuzhaopin@ysu.edu.cn,报名截止日期为 2007年4月20日。学校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审核结果将在燕山大学网页上公布,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
2.现场报名
(1)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①一份书面《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②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
③研究生成绩单原件、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④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2)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考核。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见初审通过确认信息。
地点:人事处902办公室(世纪楼902室)。
3.辅导员笔试面试考核
(1)笔试
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注重个人综合能力考察。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并自备2B铅笔、橡皮。
(2)面试
综合笔试成绩和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燕山大学主页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人员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燕山大学主页进行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1.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委及有关专家组成,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2.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管理按《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受聘人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事宜。
本通知中所列文件、表格可在燕山大学人事处网页查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此通知同时在燕山大学主页http://www.ysu.edu.cn/和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栏http://teacher.eol.cn/公布。
联系电话:0335-8057067;
Email:ysuzhaopin@ysu.edu.cn
附件一: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附件二: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燕山大学人事处
2007年4月5日
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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