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名,共计50名。详见下表。
四、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应具备2007年7月前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学历(旅游专业、音乐专业职位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应具备2007年7月前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含专科)师范类专业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2007年7月前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师范类专业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职位的不限户籍,小学、初中职位限本县户籍。
五、考试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试教、体检、组织考核、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地点:邵东县教育局。报名时须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户口薄原件(报初中、小学职位者提供)、毕业证原件。2007年毕业生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签具意见的就业推荐表(但届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者不能聘用)。
2、应聘者只可填报同科目的一个单位的职位。
3、报名时当场核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邵东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所学专业对口报名(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限报小学职位),交纳报名费150元。
4、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音乐、美术、心理学、旅游专业、三个贫困乡和皇帝岭林场职位招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其余各专业职位招考比例不少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5、笔试: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教占40%。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