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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湘潭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公告(22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69001号

2018-04-28

招聘截止时间:2018-05-18

湘潭技师学院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业务管理,是湘潭市唯一的公办技师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 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类别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8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2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湘潭技师学院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日08:00-2018年5月1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6月1日上午9∶00。

考试时间暂定6月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放弃或不合格时,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未达3:1的特殊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为2:1开考,未达2:1的予以核减或取消。

面试、能力测试开考比例未达3:1的特殊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为2:1开考,未达2:1的予以核减。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不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代码为LL01、LL02、LL03、LL04、LL05、LL06、LL07、LL08、LL09、KC01、KC02、KC03、KC04(上述代码对应的具体岗位见附件1,下同)等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试教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应聘岗位代码为SX01、SX02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试教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3)应聘岗位代码为KC05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写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写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写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试教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写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写作技能水平等,总分100分。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技师学院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湘潭技师学院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递补

(一)笔试后发布面试和能力测试公告(含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面试和能力测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湘潭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58244979(湘潭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

考务咨询:0731-58568994


八、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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