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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高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20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2】第425559号

2022-06-26

招聘截止时间:2022-07-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是湘潭高新区重点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公办小学。学校坐落在湘潭高新区护华路3号,于2020年9月正式开学,现有一、二年级16个教学班。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学校由湘潭高新区与长郡教育集团、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开展合作办学,以麓山标准打造“追求卓越”的教师团队,“以生为本”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目标,依托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的3+N课程体系,围绕“学会生存,学会关心”的校训,大力开展“自主、自理、自信”的养成教育,“爱心、责任、合作”的品格教育,形成一套以“价值引领”为导向,以“培养习惯”为抓手的德育模式。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人,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4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8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近三年毕业生公开招聘8人。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A类岗位考生免笔试只须面试,报考B、C类岗位考生须笔试和面试。A、B、C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A类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到1:2。A类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和B、C类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学校需求量大的岗位。


四、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另还需具备如下公开招聘条件。

A类岗位条件:报考A类岗位须具有5年及以上(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与招聘学科、学段一致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3年及以上中小学校(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校级管理(限上级部门任命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工作经历,且具有中小学专业技术一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具备下列资历条件之一:①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②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新秀等综合性荣誉;③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现场完整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技能竞赛一等奖(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市级二等奖相当于区级一等奖)。

B类岗位条件:报考B类岗位须具有1年及以上(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与招聘学科、学段一致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本学期仍在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不含兼职人员),且缴纳了相应阶段内1年及以上养老保险。

C类岗位条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C类岗位。

2.年龄要求

①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②报考B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③报考C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教师资格要求及其他报名条件见《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才可报名。报考A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C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则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依此类推)。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对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暂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必须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2022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8)湘潭高新区区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五、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A类岗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B、C类岗位网上报名)—笔试(B、C类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高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

(一)报名

分两大类分别进行报名。

第一大类:A类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8日-7月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4)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或聘用资格。报名收取每人考务费100元。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①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2张两寸免冠近照;③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④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证;⑤教师资格证;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请报考者按附件4模板提供,且盖好单位公章,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⑨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⑩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以及任命文件或聘书)、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

第二大类:B、C类岗位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7月8日9:00-7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

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长120分钟。报考B、C两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考点、考室、座号及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7月16日上午9:00前。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于7月12日前在湘潭高新区官网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因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

4.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在2022年7月23日之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

(三)B、C类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报考B、C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一张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必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且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对于2022年上半年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的处理办法,请参照本方案“公开招聘条件”的说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尚未取得证的,可网上打印成绩单);⑤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请B类岗位报考者按附件4模板提供,且盖好单位公章,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⑥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B类岗位考生提供,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⑦其他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证书;⑧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公告》在湘潭高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按现场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讲),其中音乐、体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A类考生相同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5人时,面试分两个环节,先答辩,再根据答辩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讲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分数直接为面试成绩。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公告。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A类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C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和湘潭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如实填写并在参加现场报名和其它考试环节出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6),自我判断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如符合附件6和以下其它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之一,均不得参加考试,避免增加行程麻烦。

其它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

①近28天内有境外、港台旅居史者。

②近14天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旅居史或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的人员。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④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

⑤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⑥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 0731-58551939(湘潭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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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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