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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33人公告(第1批)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0】第298057号

2020-04-02

招聘截止时间:2020-08-3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第1批)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和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当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4月3日09:00-8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3日09:00—2020年9月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开考时间及地点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试。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1)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2、考核


考核方式为:试讲


(1)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开招聘试讲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录用人选。


(2)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100% 。


3、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 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人:(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1日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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