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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长春税务学院公开招聘4名专职学生辅导员

www.jiaoshizhaopin.net   2007-3-27 14:21:21 中国教师招聘网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特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4名(名额分配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责任意识及团结协作精神强。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省属重点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2007年7月前能够按时取得硕士学位。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

    5.身心健康、相貌端正;未婚,年龄在28周岁以下。

    二、选聘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抓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经常性地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

    2.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了解学生心理状况,认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个别咨询,并协助相关机构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病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3.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导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深入学生教室和课堂,帮助学生树立严谨务实的学风,促进学业进步。

    4.班级建设管理和党团工作指导。建立学生班级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宽松和谐的氛围;协助院(系)党总支抓好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以及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5.素质拓展指导。认真落实素质拓展计划,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级和团支部,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青年自愿者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不同阶段的学生进行合理的职业规划;大力宣传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学生择业和创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7.日常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奖贷助补、勤工助学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见习实习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常规活动;做好学生违纪的处理和教育工作;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各项规章、制度。

    8.安全稳定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要求:

    1.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学生日常管理等学生工作,聘期为四~五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岗、调离或辞聘。

    2.聘期内不能报考需脱产的研究生。

    三、应聘人应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导员招聘的毕业生,须填写《长春税务学院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后)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

        1.本人自述材料;

        2.毕业生推荐表;

        3.本科成绩单、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5.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应聘人员到学生工作处统一报名(外地学生可以函报,也可通过传真和网上报名,但在测试时须交齐所有材料以供审核);

    2.资格确定:4月15日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221.8.30.167/cs/xsc)“校园公告”栏内公布经资格审查及初审后确定的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具体事宜;

    3.考评:5月1日前组织考评;

    4.录用名单公布:5月18日公布录用名单;

    5.签订协议:凡经考评录用的人员于5月28日前到学校人事处与学校签订协议。

    五、相关说明

    1.我校不收取应聘人员的报名、考试费用,但应聘者到我校参加考评的一切费用(含体检费)自负。

    2.应聘资料将由学生工作处保管,恕不退还,请自留原件或备份。

    六、报名地址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长春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处(教学楼F区1273室)

    邮政编码:130117

    联 系 人:战成秀、刘成立

    电子信箱:zhanchxiu_001@163.com

    电    话:0431—84539107

    传    真:0431—845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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