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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汽车或交通运输专业 (全职) 招聘人数:1人
| 薪金待遇: |
面议 |
招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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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08-10-15 |
截止日期: |
2008-11-25 |
| 工作地区: |
福建福州 |
现所在地: |
不限 |
| 学历要求: |
博士 |
工作年限: |
不限 |
| 年龄要求: |
45岁以下 |
性别要求: |
不限 |
| 联系人: | 李老师,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0591-83760393-83760298 | | 传真号码: | 0591-83760313 | 邮政编码: | 350108 | | 邮箱地址: | LYY518@fvti.cn |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党群人事处 |
职位描述 Description
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汽车或交通运输专业。
注: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二、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高层次人才范畴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榕政字[1998]199号)文件规定。
1、两院院士:科研启动金:200万元;安家费:50万元;
2、教授:科研启动金:5万元;安家费:5万元;
3、副教授:科研启动金: 3万元,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万元;安家费:2万元;
4、博士:科研启动金:4万元,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10万元;安家费:3万元;
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政府每个月8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并参照同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国家有关政策,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并按学院出资三分之二、个人出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一次性购买经济适用房,引进人才工作满五年后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帮助解决本人及随迁家属来院的路费及搬迁费。
其余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三、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及时间、所学专业、工作简历、主要业绩、近期照片、家庭状况)及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寄至我院,或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通知初审合格者来院面试(面试时请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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