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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汾市尧都区教师招聘公告(58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101842号

2017-08-27

招聘截止时间:2017-09-07

根据《2017年尧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尧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教育系统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普通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2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
4、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专业分类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3日9:00至9月7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网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临汾市尧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6)已录用为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3日9:00至2017年9月7日18:00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3日至9月7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9月7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7日18:00至9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9日18:00。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尧都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0357-2228695)。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命题和阅卷:由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内容:分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
其中: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与申报学科相对应的学科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综合知识占30分,教育法律法规占1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如有异常情况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9月底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查询。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相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报考的,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取消聘用资格。
按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教育系统招聘,应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2、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1、0357-2228807(尧都区招商局)
2、0357-2228136(尧都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3、0357-2228379(尧都区社区矫正指导管理中心)
4、0357-2228872(尧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5、0357-2228773(尧都区扶贫开发中心)
6、0357-3901100(尧都区尧帝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7、0357-3986607(涝洰河生态景区管理处)
8、0357-3990009(尧都区教育科技局)
特别声明: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区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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