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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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掖市教师招聘公告(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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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17】第102278号

2017-08-28

招聘截止时间:2017-09-08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编办、省人社厅审核,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名,其中:市直15名,甘州区15名,临泽县14名,高台县13名,山丹县59名,肃南县3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具备各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和招聘条件见附表1,表中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 1987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 1982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是指 1977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9月4日-- 9月8日(共5天)。各招聘岗位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表2),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150元。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等文件精神,少数民族地区招考比例可放宽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只进行笔试,具体详见附表1)。  
1. 笔试  
笔试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考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范围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考生于 2017年10月25日 —27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2. 面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凡招聘岗位需要面试的,分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另行公告。面试按报考岗位分别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总共为210分钟。  
 2017年10月28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设在甘州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总分(满分300分)按100分折算后,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总分÷3)×70% + 面试成绩×30%。  
只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市、县区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收集考生档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审定后,该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分别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上报聘用报告,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下发聘用文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无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张掖市纪委、监察局:0936-12388
张掖市委组织部:0936-8225539
张掖市人社局(报名及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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