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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吕梁石楼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50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104180号

2017-09-03

招聘截止时间:2017-09-14


为切实解决我县义务段小学教师短缺的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教师50名,其中语文教师16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数学教师16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英语教师8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4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美术教师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不限专业,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要求专业大类与所报岗位相符;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
6、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要求持有本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如生源地为石楼籍,因入学转出且现户籍仍在就读学校的也可报名);
8、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10、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将拿出招聘岗位的40%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石楼电视台、石楼时讯等媒体发布。
2、报名
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8时至9月14日下午6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石楼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设的报名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填写好的《石楼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报名用表可在吕梁人事人才网或石楼县政府网站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时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资料可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时,将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截止后,如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出现缺额,则缺额部分调整为与该岗位相同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4、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以所报科目中考考试大纲和小学教师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提前发布公告通知考生,考生需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在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6、面试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和能力素质,面试办法另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进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再增加一场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8、考核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0、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5年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违约者聘用单位将不予提供档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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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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