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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公告(35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124634号

2017-11-20

招聘截止时间:2017-11-30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是由华南师范大学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直属北滘镇人民政府的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学校下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其中小学部36个教学班,初中部24个教学班,学生2700人。小学部将于2018年5月1日前完成校舍建设,2018年8月投入使用,2018年9月1日小学部开办一、二、三年级;初中部将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校舍建设,2019年8月投入使用,2019年9月1日初中部开办七年级。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位于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占地共150亩,北接广州城区,毗邻广州南站,交通便利。学校按省级示范学校高标准设计建设,所有教室、功能室、学生休息室、教师公寓均设有免费空调,多媒体教室、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书法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语音室、科学室、创客室、心理健康室、报告厅、300米塑胶运动场、大礼堂、体育馆和游泳池等一应俱全。

本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引进华南师范大学及其附属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办学经验,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把学校办成具备国内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教育理念和管理的省市知名学校。

为确保2018年小学部顺利开办,学校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人员及教辅人员约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编内人员23人,编外人员12人。

(二)招聘岗位:

 1、编内人员:语文教师8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4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科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思品教师1人;心理教师1人。

2、编外人员: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教务兼文印员1人;图书管理员1人;会计1人;校医1人;档案管理兼办公室文员1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年龄:应聘教师岗位的,要求40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符合《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放宽年龄限制。

4、学历(学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符合《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条件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顺德区教育局审核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但其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和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5、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6、其他条件:

1)参加应聘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师范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期间获得“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非师范本科毕业生。

(3)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教师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五年的,近五年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2)在学科教学技能比赛中曾获得地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指导学生曾获得过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级、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奖励。

(4)符合《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第一至五类人才,采取“绿色通道”,免于笔试,直接面试优录取;符合第六类人才具有参加招考资格。

3)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中国驻所留学国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签署日期为准,下同),2016年6月30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顺德区人社局、顺德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对象及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以顺德区人社局、顺德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准;

 2.登陆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及顺德教育信息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3.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片,连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发送到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毕业院校,在获得参加笔试资格时须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填报1个具体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面试占40%,笔试占60%进行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所报职位参加面试。如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进入笔试。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设面试侯考室和面试考室。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分组进行,每组3—5名评委。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实行现场评分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进行评分、计分,并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名,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过程由区纪委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完成后,考试总成绩在顺德区人社局、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

2.笔试。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相应的学科知识。笔试总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卷面分值为:教育心理学10分、教育科学10分、相应的学科知识8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区人社局、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现象,则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及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顺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以及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顺德教育局决定。

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四、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除2018届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属于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4.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监督电话: 020-85212209,0757-23271076。


五、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顺玲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徐为杰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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