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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市蔡甸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12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125847号

2017-11-23

招聘截止时间:2017-12-06

为进一步加强蔡甸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拟面向部分国内外重点院校专项招聘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市蔡甸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此次计划专项招聘60人。主要招聘部分国内重点院校(“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和海外知名高校留学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市蔡甸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进取意识强。
4、 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内重点院校(“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或教育部认定的海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如为国内本科毕业,须取得原国内“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蔡甸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下载并填写《蔡甸区2017年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表2,右上角需要清晰的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蔡甸区2017年专项招聘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表3);打印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属应届毕业生的,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报考者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进入笔试阶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各岗位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可由工作专班组织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原则上取消。

四、笔试

1、笔试于2017年12月16日(周六)在蔡甸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前,将通过蔡甸区政府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明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座位号及要求等。
3、考生需本人携带《蔡甸区2017年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右上角需要粘贴清晰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4、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涉及法律、政治、历史、经济、公文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重在考察报名人员的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
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12月下旬,各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工作专班同意并报市招聘办审核批准后可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资格复审后,工作专班在市招聘办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在蔡甸区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等。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5、综合成绩的折算比例。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党总支访谈或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一贯表现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蔡甸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首聘期一般为3年。
2、专项招聘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关生活补贴、房租补贴等优惠待遇。引进的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在引进3年期内,博士可享受生活补贴33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硕士可享受生活补贴16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本科可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房租补贴500元/月。引进3年期满后,对表现特别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经区招才局审核认定后,其生活补贴和房租补贴时限可适当延长。
3、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参加本次专项招聘笔试、面试和体检相关的交通费。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蔡 甸 区 委 组 织 部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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