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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10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33784号

2018-01-03

招聘截止时间:2018-03-1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学校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岗位表A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表B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持有国(境)外学历的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分为短期招聘和长期招聘。岗位表A为短期招聘岗位表。岗位表B为长期招聘岗位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10日。

(一)报名方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岗位A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月4日09:00-2018年1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4日09:00-2018年1月13日16:00。

2、岗位B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月4日09:00-2018年3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4日09:00-2018年3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表A中所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B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试讲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③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

(二)试讲

试讲按照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岗位A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地点、方法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学校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人才招聘”栏之“新闻公告”公布,请注意查看;岗位B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苏老师、殷老师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任老师、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联系人:胡老师、金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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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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