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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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5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37794号

2018-01-15

招聘截止时间:2018-01-26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综合岗位人员25名,其中教师岗位23名,会计岗位1名,档案管理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教师岗位招聘

(一)招聘方式及程序

教师岗位招聘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临沂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18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招聘单位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试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地址详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③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考察时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教师资格证书;③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各招聘学校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含综合岗位),不再缴纳考务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1月25日—26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招聘学校(地址见附件1),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2018年2月24日进行。初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确定,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2月4日登陆各招聘学校网站(网址详见附件1)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50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试成绩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招聘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2018年3月18日进行。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独立备课1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8日登陆各招聘学校网站(网址详见附件1)查询。

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确定进入笔试资格人员。同一招聘学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招聘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笔试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临沂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2.笔试报名

笔试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临沂市教育局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上张贴照片同底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3.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

4.笔试各阶段时间

(1)网上报名:4月3日9:00—4月6日16:00

(2)网上资格审查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3日11:00—4月7日16:00

(3)网上缴费:4月5日11:00—4月8日16:00

(4)打印准考证:4月18日—4月21日

(5)笔试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综合岗位招聘

综合岗位(会计和档案管理岗位)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月22日9:00—2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1月22日 11:00—26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招聘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月22日11:00—1月2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月13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对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市教育局和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7004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综合岗位):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临沂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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