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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湖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97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56036号

2018-03-23

招聘截止时间:2018-04-01

为满足2018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医)97名,其中:平湖市中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3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1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高中段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2.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3.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4.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统配、面向小学统配以及面向培智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小学统配教师: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5.幼儿园统配教师: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校医岗位: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平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7.其他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18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生源范围界定: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5)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6)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可以社会生身份报考。

(9)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高中段基础课教师、统配岗位教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校医岗位的,为本岗位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的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面试需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校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和4月22日(星期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和校医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报考统配岗位的考生报到后,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志愿并确定录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均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8年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的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须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15届、2016届、2017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按岗位报考要求,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10)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运动员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其它

1.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8年8月份报到时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录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校医岗位的2018年应届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7.招聘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8.监督投拆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1039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平湖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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