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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8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70709号

2018-05-09

招聘截止时间:2018-05-22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湖南师范大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18日至5月22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点击“人才招聘”栏目中“教辅行政人员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应聘者携带《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确认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206室(人事科)。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应聘附属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素质考核、现场备课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现场备课占综合成绩的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普通话、粉笔字、简笔画、才艺展示或专业技能等。

现场备课: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现场备课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现场备课人选。现场备课内容采取随机抽取命题方式,应聘者同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完成。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现场备课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素质考核、综合知识测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5%、综合知识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讲故事、即兴弹奏幼儿歌曲、唱歌、临摹简笔画、才艺展示等。

综合知识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综合知识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综合知识测试人选。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学基础知识和课堂教学备课,应聘者同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完成。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综合知识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力。

(3)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教: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考察。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注意关注。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406(学校监察处)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湖南师范大学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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