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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1】第17939号

2011-06-11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以及《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玉东新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3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1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报考面向原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岗位需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备案的代课人员;二是户籍在玉东新区辖区。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职位除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招聘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报名,填写《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011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15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6月15日—22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4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2009年8月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如没有证书的可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或聘用协议书并经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签章的证明,将加分材料送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1年 6月 20日—25日

    (四)现场报名(面向玉东新区辖区社会事务局备案的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出具的证明(由现场社会事务局人员开具)、加分有效证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照顾加分现场审核。地点设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大楼。

    现场报名、审查时间:

    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五)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的《201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缴交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10元。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4日前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1年6月15日—17日

                    2011年6月20日—24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楼(玉林市体育中心)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8日—16日

    面向原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岗位的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11日-7月13日。

    考试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向原身份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科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于2011年8月中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报考教师的代课人员的考试成绩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楼一楼公布。

    (二)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工作由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照顾加分

    1面向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外,有下列情况的加5分:

    (1)1999年至2007年,经本市的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的规定,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8月到本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面向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2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给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给1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给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给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 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

    ①荣誉分

    A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B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加每次0.6分,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②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

    ③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

    注: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原代课期间内取得,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截止到报名之日。

    (3)教龄加分:

    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以上加分项目材料,迟交或漏交的,超过报名期不予更改。

    代课人员加分情况于2011年6月27日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楼(玉林市体育中心)公布7天,对加分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7月2日前向玉东新区社会事务书面提出,由社会事务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组织人员共同核实。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给予办理。

    (四)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面向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毕业时间前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教育类别进行取舍。

    2面向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备案辖属代课教师招聘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学历、职称、教龄相同的,所获荣誉加分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领取有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户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的参照《广西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在玉林玉东新区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招聘教师选岗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其中,原身份为代课人员的签订5年服务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一律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差额、自收自支拨款的单位由单位发放工资。

八、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696613(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监督电话:0775—2332603(玉东新区纪工委)。

 

    附件:《2011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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