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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佳木斯市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3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79901号

2018-06-27

招聘截止时间:2018-07-06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学校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本科及以下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可申报。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2018年7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8年6月29日9:00-2018年7月7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9日8:30-11:30,13: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学院行政办公楼5楼会议室

2.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任学生干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6)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及相关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纪检电话:(0454) 6050339

通信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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