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教师招聘

昌吉 [切换城市]

昌吉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1】第18156号

2011-06-18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为满足我院当前工作的需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没有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岗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政治辅导员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至少有一年以上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教务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会计岗位:财会专业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组织管理:中共党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岁以下,有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学生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岁以下,具有从事心理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能够从事大学生心理教育、教学、咨询、指导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考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必须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复印材料及照片恕不退还)到昌吉学院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4日。

报名地点:昌吉学院人事处(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公交车即到)。

报名表见附件2

报考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每人50元,业务考试费每人50元,操作考试费用每人50元,面试答辩每人50元。

联系人:关  磊(0994-2354152、15299677385)

马淑萍(0994-2354152、18299517073)

(二)资格审查

1.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主要分为面试、公共基础理论笔试和业务试讲三部分进行。教辅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6月30日发放)。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

(1)公共基础理论笔试

公共基础理论笔试由自治区人社厅负责命题、监考和阅卷,昌吉学院协助组织开展笔试工作。公共基础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面试

A、面试试题由昌吉学院以汉语命题,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B、由昌吉学院制定2011年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及面试考官花名册。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昌吉学院按拟聘岗位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昌吉学院网(http:// www.cjc.edu.cn)予以公布。

(3)试讲

试讲内容由昌吉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进行选择。由昌吉学院负责组织开展试讲工作。各专业分别按考核登记表的要求,组织安排试讲。业务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业务试讲由各系(院)考核组成员及人事处、教务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最后根据综合成绩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报学院党委。

2.教辅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成绩比例见下表:

 

岗位类别

笔    试

操作考试

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业务)知识

政治辅导员

20%

50%

 

30%

财务会计岗

20%

30%

30%

20%

教务岗

20%

30%

30%

20%

组织管理岗

20%

30%

30%

20%

学生管理岗

20%

30%

30%

20%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业务)考试两部分,专业(业务)考试内容以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均为闭卷方式。其中:

政治辅导员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专业(业务)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30%。

财务会计、教务员、组织管理岗和学生管理岗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专业(业务)知识成绩×30%+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操作考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业务)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试和面试。岗位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操作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昌吉学院网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有疑问的,经应聘者书面申请,由学院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五)审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如出现审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学院审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通过昌吉学院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昌吉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昌吉学院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昌吉学院纪检委办公室主任李铁。

监督电话:0991—3689707(自治区人社厅)

          0994—2330022(昌吉学院纪检委) 

昌吉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昌吉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http://www.cjc.edu.cn/uploadfile/2011/0616/20110616123335884.doc
http://www.cjc.edu.cn/uploadfile/2011/0616/20110616123336524.doc

报名信息

会员免费查看报名方式简章附件,立即 登录 或 注册 

温馨提示:本招聘信息源于网络,若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先通过招聘机构官方网站或当地教育系统。

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