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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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1】第19826号

2011-11-07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重点大学。1955年在济南建校,1956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曲 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 学科硕士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4个,18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研基地),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文、理、 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和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 体系。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16人、初级岗位9人,岗位名称、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和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备基本的教学实践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人员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学校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曲阜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www.qfnu.edu.cn)。
  (二)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把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电子信箱(rsk@mail.qfnu.edu.cn) ,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对初级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招聘1人的 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来校考试时 需带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备查。
  (四)考试:
  1.初级岗位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采用百分制, 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思维和科研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 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 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中、高级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 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思维和科研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 达到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五)考核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 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执行。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 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前五层次条件的按我校《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电子邮件:rsk@mail.qfnu.edu.cn
  联 系 人:王其涛 
 
                   
曲阜师范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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