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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忻州市繁峙县事业单位教师编制招聘公告(26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98528号

2018-10-08

招聘截止时间:2018-10-21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详见附件1《繁峙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

(1)平型关风景区管委会、治沙办、林权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幼儿园、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部岗位和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编导、编辑记者、电视摄像岗位为繁峙户籍;

(2)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岗位为忻州市(县、区)户籍;

(3)职业中学和职教中心的全部岗位为山西省户籍。

2.学历要求

(1)广播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岗位,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的音乐教师、建筑教师岗位,幼儿园和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部岗位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平型关风景区管委会、治沙办、林权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全部岗位,广播电视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编辑记者、电视摄像岗位和职教中心体育裁判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幼儿园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其余招聘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附件2《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5.资格证要求:职业中学和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要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辞聘。职教中心的建筑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CAD职业证书。

6.其他要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要求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职业中学、职教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

7.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0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0月2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16日8:00-2018年10月21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8年10月2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2018年10月22日12: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比例1︰3,面试比例1︰3。

报名结束,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3: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到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岗位。划归的岗位和名额,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若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3: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0月27日前退还考生。

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0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7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17:00前到繁峙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职业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20分;幼儿园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20分;其他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和人文科学、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及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内容和形式:职业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形式为考生独立备课45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简章中岗位侧重乐器曲目演奏),面试满分100分,讲课、技能展示分值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形式为考生独立备课45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讲课、技能展示分值各占50分;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试镜播音,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用时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版本教材等见公告。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需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位查询报告)、教师资格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征集地为繁峙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繁峙县劳动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繁峙县人民政府网,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出意见,由考生本人签名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报考教师岗位考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如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繁峙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繁峙县人社局审核盖章,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350-5512380(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人员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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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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