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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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通告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2】第23262号

2012-08-20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由于库尔勒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系统各专业教师急缺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教育系统现状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库尔勒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200名农村“双语”幼儿教师,所聘用人员按照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面向全疆(个别专业、外地生源可酌情考虑);中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双语”幼儿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
库尔勒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文件);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到本年度的8月1日)。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特岗教师、储备编制招考录用人员,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四、招聘人数与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农村“双语”幼儿教师20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2012年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二:《2012年库尔勒市农村“双语”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可登陆南疆人才网http://www.njrc.365.com/库尔勒政府门户网http://www.xjkel.gov.cn/查询。
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日10:00至2012年8月23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库尔勒市州市文化活动中心(石化大道美克佳园旁)
3、资格初审:人事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门40元收取。
(二)考试与考核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以哲学、邓小平理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公文与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新疆地方史、时事政治等为主;专业科目以所学专业为准。
笔试一律采取汉语闭卷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
成绩公示地点:库尔勒市党政办公大楼前门,或登陆库尔勒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查询。
对笔试合格人员,确定考核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间,分配到各学校具体岗位工作,各学校根据该同志在岗位工作实际表现确定考评分,考评分值为100分,试用期满,根据笔试成绩和考评情况,确定分数线,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 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监察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考生提出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参加体检 的考生务必提前 1天到招考领导小组指定报名点报到,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资格审查
对入围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情况、户籍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内容。凡复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因体检、资格审查和实际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日后,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六)聘用
公 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与在编人员一样,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住房公积金和冬季取暖补贴。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 “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进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暂不能享受事业单位改革30年提前退休和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提前退休以及人员调动等政策。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我市或其他地州事业单位招考,同时也可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等其他招聘考试。
新录用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凡参与考录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确定时间内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6)2168341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综合监察室 (0996)2168609
库尔勒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编外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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