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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明市建宁县委党校教师遴选公告(3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9】第269111号

2019-06-19

招聘截止时间:2019-06-28

为优化县委党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建宁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2019年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建宁县委党校公开遴选教师信息表》。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目前为我县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

(二)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28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建宁县委党校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报名参加遴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缴纳报名费80元。现场资格审查、收缴报名费由县委党校负责。

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取消开考的,将于报名结束后15天内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报名费。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8日—9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中共建宁县委党校办公室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与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题型。

笔试内容:时事、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笔试题型: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论述题。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上作答。在题本外作答的一律无效。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县委党校公示栏进行公示,考生也可以在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建宁县人民政府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5.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县委党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遴选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遴选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需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符合规定比例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为:现场说课,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理论功底等基本素质为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对考试综合成绩前3名的考生进行考核。

对考生的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工作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公示和聘用

1.县委党校根据遴选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县委党校公示栏和建宁县人民政府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党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委党校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公开遴选工作监管服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县纪委监督电话:3982005。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并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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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宁县委党校

2019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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