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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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吐鲁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地区公开调配教师简章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4】第33049号

2014-09-27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根据《关于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工作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吐地党编办函[2014]15号)要求,结合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自身建设实际,现面向全地区教育系统公开调配9名在岗在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调配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那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的优秀教师选拔上来,逐步形成有利于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良好用人机制。

二、工作原则

调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调配对象和条件

(一)调配对象

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吐鲁番地区在编在岗教师(参加过特殊教育教师岗前培训以及康复技能培训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在此次调配范围。

(二)调配人员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放宽年龄,但男教师不能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不能超过43周岁。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调配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调配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

(2)学历要求:大专及大专以上。

5.调配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调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调配人员,HSK等级水平须达到5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2)调配族别条件为汉族的调配岗位,民考汉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教师均可报名。

6.调配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应具备调配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调配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吐鲁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地区调配教师岗位表》。

四、调配程序

(一)组建领导机构

1、成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2、调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09︰30--- 9月27日19︰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吐鲁番地区教育局思政科(党建、组织人事)

(三)资格审查

吐鲁番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时教师须持以下原件:(1)身份证;(2)毕业证;(3)在有效期内的HSK(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4)教师资格证原件;(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6)特殊教育培训相关证明或者结业证书;(7)由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签字盖章的报名表。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9月28日10:00

2.面试地点:吐鲁番市第一小学。

3.面试组织:由地区教育局的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调配人数原则上1︰2的比例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分为两个科目测试进行。

科目一:测试学科专业授课能力。调配教师根据所报调配岗位学科自备教材,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

科目二:测试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按照考生报考什么方向(聋教育、盲教育、培智教育),测试什么方向技能的原则,考查调配教师对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和掌握程度。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公示2014年9月28日—10月2日

吐鲁番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初步确定拟调配人员,通过在吐鲁番地区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

吐鲁番地区教育局网(http://jyj.tlf.gov.cn/)

(六)体检

体检按1:1的比例,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由吐鲁番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调配工作要自觉接受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纪检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调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调配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取消其调配资格;已被调配的,取消其调配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吐鲁番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5-8551874(吐鲁番地区教育局思政科)

监督电话:0995-8700298(吐鲁番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吐鲁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调配岗位设置表.rar

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调配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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