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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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公告(4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6】第46134号

2016-01-07

招聘截止时间:2016-03-2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师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区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教师33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应为国家211和985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近3年来已被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备注:工科类专业招录后需进企业实践。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事项

主要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在石河子教育网(http://www.shze.com.cn/)和石河子绿洲网(http://shz.xjkunlun.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3月20日;

2.报名地点: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五路185号培训中心303室)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方式:0993-2059598(办) 13899525958(手机)

QQ:347069872

3.报名要求及须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的需提交:

(1)本人简历1份(A4规格);

(2)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印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历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电话报名的需说明姓名、性别、专业、毕业学校和联系电话,并将上述4条所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备初审,现场面试时再提交纸质材料。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报名时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闱面试。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电话报名的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根据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展示(体育类)等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

(1)2016年春节前在疆的可以先报名,随后安排面试;

(2)拟在2016年春节后面试的可以先电话报名,于2016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在疆内和内地统一组织面试。

3.面试要求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缺少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录用人员考核和体检通知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本人。

(六)体检

由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要进行复查的,经学院同意,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组根据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选择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由招聘组根据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选择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学院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九)聘用

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本《招聘简章》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5日

2016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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