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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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东区教师招聘方案(1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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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16】第46911号

2016-02-18

招聘截止时间:2016-03-04

河东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为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45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

(二)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招聘教师145名(见河东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6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8月3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本市农业、非农业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16年2月18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4月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应届生持集体户口页和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6-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项。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说课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时间另行确定。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十一、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4150712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附件:河东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8日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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