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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45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6】第50915号

2016-06-27

招聘截止时间:2016-07-1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编委批准,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综合类)、附件2(教育类)、附件3(卫生类);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7月15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4),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表上应填写代码及序号(教育类代码A、卫生类代码为B、综合类代码为C)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12日、13日共三天(教育类)

2016年7月12日、13日、14日共三天(卫生类)

2016年7月13日、14日、15日共三天(综合类)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1、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报名收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代码A)、卫生(代码B)和综合(代码C)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1:00。

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教育类及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卫生类笔试合格分数线45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不得调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886391;

报考教育类咨询电话:0753-6625761,

报考卫生类咨询电话:0753-6619211。

原标题: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2016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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