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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市泗洪县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招聘简章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6】第51507号

2016-07-14

招聘截止时间:2016-07-22

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简章

经县政府批准,计划从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队伍中公开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充实到泗洪姜堰实验学校、泗洪第二实验学校任教,现将选调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一)泗洪姜堰实验学校46名,其中面向全县小学选调教师20名,面向全县初中选调教师26名,具体岗位如下:

1.小学部学科教师: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体育1名、音乐1名。

2.初中部学科教师: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1名、生物2名、体育1名。

(二)第二实验学校5名,面向全县小学选调3名,面向全县初中选调2名,具体岗位如下:

1.小学部学科教师: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2.初中部学科教师:英语1名、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①农村学校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城区学校教师: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选报学科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及以上(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4)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形式

适岗评价及面试(现场演课)。

五、选调程序

(一)公布选调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向社会公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7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一律不得补报)。

2.报名地点: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原则,各校要宣传到位,不得隐瞒政策或阻挠教师报名。

3.提供材料:考生按照《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材料目录》(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级各类奖项及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验核审核人签名后退回)等相关材料,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所在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泗洪县教育局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岗位数2倍的岗位,报泗洪县人社局批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再补报。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的考试(含适岗评价、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适岗评价及面试

1.适岗评价

由泗洪县教育局根据考生年度考核等次、教育方面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情况,采取百分制进行适岗评价,确定适岗评价成绩。适岗评价的办法、标准于评价前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2.面试

适岗评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泗洪网公布适岗评价成绩,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演课形式进行,现场演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中国泗洪网上公布的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泗洪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本简章确定的选调条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在本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的各个环节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项,一律在中国泗洪网发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527-86239269、86308096

监督电话:0527-86228940

附件1: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材料目录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

附件1: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泗洪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办在职教师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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