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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大连庄河市招聘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公告(49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58441号

2017-03-21

招聘截止时间:2017-03-27

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庄河市教育局组织所属学校面向教育部重点师范院校和大连本地师范类院校自主招聘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共组织庄河市教育局所属17所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49名(高中26名、初中22名、职教中心1名),录用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形式
面向教育部重点师范院校和大连本地区师范类院校。采取自主招聘的形式,招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五)应聘岗位相关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高中音乐可放宽至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具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应一致。硕士研究生应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应聘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在庄河教育网和相关高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为庄河教育网和辽师大就业网。
(二)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3日(12:00—14:00)。
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大连市庄河市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3、《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1份;
4、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5、研究生需带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6、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8、本人简历7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简历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招聘组通过审查应聘人员简历等,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测评,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师大就业网站予以公示。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面试考生6:30前到达面试地点)
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其中音体美教师面试另加才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定就业协议书。
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技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庄河教育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
(八)服务期限
确定的拟聘人员,本科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手续。
(九)拟聘人员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果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违约;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拟聘人员违约。拟聘人员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五、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庄河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公告由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庄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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