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教师招聘

镇江 [切换城市]

2017年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58749号

2017-03-31

招聘截止时间:2017-04-14

丹阳市教育局所属江苏丹阳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镇丹人社事招公告[2017]3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江苏丹阳高级中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奥赛教练1名、信息学奥赛教练2名、地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丹阳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

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14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请查看报名信息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江苏丹阳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参加招聘学校的考试考核。

4.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月15日上午7:00-8:30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7.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丹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试讲为模拟课堂,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试讲5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试讲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试讲入围人员名单于4月15日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进入试讲人员于4月15日下午1:00-1:30在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试讲通知单。

试讲时间:4月15日下午1:30-5:00。具体时间、地点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发布综合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请查看报名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请查看报名信息

 

丹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

 

报名信息

会员免费查看报名方式简章附件,立即 登录 或 注册 

温馨提示:本招聘信息源于网络,若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先通过招聘机构官方网站或当地教育系统。

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