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教师招聘

静海 [切换城市]

2017年静海区瀛海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校区)教师招聘方案(20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58897号

2017-04-06

招聘截止时间:2017-04-18

天津静海区瀛海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校区)2017年度赴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静海区瀛海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校区)教师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以北京师范大学为考点招聘教师20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职位要求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或更高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静海区瀛海学校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以北京师范大学为考点,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原件审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4月5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

请查看报名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以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事先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并将简历以“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毕业院校”命名,投递到指定邮箱(请查看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并投递邮箱是报名的唯一途径,请务必按照要求投递。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8:00。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结果于4月19日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7年4月20日9:00-15:00。

地点:请查看报名信息

现场提交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研究生提交本科)、教师资格证、专四专八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应自行携带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1日。

面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等。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http://hzbx.bnu.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原件审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静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此造成的招聘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请查看报名信息


天津静海区瀛海学校

2017年4月5日

报名信息

会员免费查看报名方式简章附件,立即 登录 或 注册 

温馨提示:本招聘信息源于网络,若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先通过招聘机构官方网站或当地教育系统。

微信公众号

网站客服

反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