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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59366号

2017-05-02

招聘截止时间:2017-05-09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5月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积极加大资金投入,与湖南名校长沙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引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成立了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要求
学段 序号 岗位 招聘计划 专业要求
初中 1 数学 2 数学类
2 英语 1 英语
3 政治 1 政治学类
4 历史 1 历史学类
5 生物 1 生物科学类
6 心理学 1 心理学类
小计 7
高中 7 语文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8 数学 1 数学类
9 英语 1 英语
小计 3
合计 10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体资格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相应学段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3.语文、英语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4.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本次考试岗位的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后出生);
7.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与原单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且暂未期满的;
6.经开区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长沙市第一中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17年5月9日上午12:00。
报名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资料及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注意事项。报名时不组织全面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全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学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工作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彩色寸照2张在湘潭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大楼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由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八、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方式:试教和答题。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教占80分,答题占20分。
封闭备课限时40分钟,试教限时15分钟;答题限时5分钟。
由招聘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公布。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遇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十三、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提请经开区党工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列入响水乡中心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5年以上。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经开区人社和教育部门对招聘的教师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告中未尽事宜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长沙市一中网站。


十五、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人社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经开区监察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举报电话)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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