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公告(1名)
已结束
招聘截止时间:2017-05-2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高层次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二、选调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裴老师、王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验印盖章)。
(5)资格审核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由原件验核后的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的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人社局会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商议确定比例。
2、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由市人社局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调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空缺时,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4、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一、选调岗位
序号 | 岗位 | 选调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条件 | 开考比例 | 考试 |
1 | 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 1 |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学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1:3 | 面试100% |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裴老师、王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验印盖章)。
(5)资格审核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由原件验核后的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的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人社局会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商议确定比例。
2、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由市人社局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调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空缺时,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4、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回避
选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选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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