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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3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63266号

2017-05-25

招聘截止时间:2017-06-12

莱芜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占地366亩,建筑面积10万平米,总投资3亿元,内设五个教学系,全日制在校生4000人。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已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人员(官网能查询者)可视为取得职业资格,其他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
现场报名:需提交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7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真实性证明文件。具体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大赛获奖证书、技能大赛颁奖文件、技能大赛颁奖文件官网查询截图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在报名期间难以提供的,可在考察前一天提供,但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报名地点:莱芜技师学院办公楼113房间。
网上报名:需提交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7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大赛获奖证书、技能大赛颁奖文件、技能大赛颁奖文件官网查询截图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在报名期间难以提供的,可在考察前一天提供,但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以上材料或证件须扫描后连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技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查询证件的真实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技能测试、面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技能测试
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电气类、机械类、烹饪类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工种为本人技能大赛工种;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技能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莱芜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外,应聘人员身体应当无口吃、重听,无残疾,且适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要求,烹饪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标准外还应符合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有关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亓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电子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莱芜技师学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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