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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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惠州博罗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35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77866号

2017-06-10

招聘截止时间:2017-06-23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135人,其中:高中教师13人,小学教师122人。具体学科、岗位数(详见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总表)。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2、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一致。
3、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中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高中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三)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专毕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一致。
3、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四)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博罗县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00至23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博罗县教育局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在公告栏打开《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点击“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输入考生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同时,要求考生在系统内调出并打印一份与报名信息相符的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3、报名要求:按所学专业并对应报考科目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意:报考学校和报考科目一旦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各位考生务必核对清楚后才确认。凡是没有按资格条件报考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凡没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提交材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县级计划生育证明(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在职教师)、英语等级证书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另外,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考生还必须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是有效期内《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参加博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试卷,不分小学、高中,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分开排名。笔试成绩在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博罗县华侨中学。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占40%)。
(4)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评卷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笔试加分(与卷面原始分相加)。
(7)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确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8)确定试讲人员
入围试讲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试讲、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试讲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按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试讲;若某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试讲考生。

2、试讲。
(1)试讲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告,以网上公告为准。
(2)试讲内容和形式:试讲内容为我县现行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3)试讲程序和要求:
①每个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从《博罗县教育系统评审工作委员库》中随机抽选,临时通知。
②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试讲顺序和题目。
③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达不到百分制的60分,下同);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试讲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试讲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试讲成绩由7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⑤评委在评分时独立进行,不讨论,不交流。
⑥试讲流程:签到—候考—备考—试讲—候分—离开考场。

(4)考试成绩:考生试讲成绩与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5)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和试讲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与政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与政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弃权的,则由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某岗位没有合格人选,则由该学科其他岗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方法如下:
1、若某岗位是小学岗位,先由报考该学科其他小学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的,则由报考该学科高中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若某岗位是高中岗位,由报考该学科其他高中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与政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1、自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聘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以所在中心小学为单位,实行统招统分。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必须为博罗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且三年内不得进行县内学校调动。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按照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2、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四)笔试和试讲全程录像监控,试讲还需全程录音。

其他事项
(五)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本公告由博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谢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博罗县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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