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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独山县高级中学校长招聘公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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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17】第99448号

2017-08-21

招聘截止时间:2017-08-2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打造一支高素质校长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独山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独山高级中学校长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独山县2017年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选聘职位
独山高级中学校长1人。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德治校、依法办学,勤政廉洁,爱岗敬业。
(3)组织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能力强。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相应的上岗条件,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专业素质或者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1)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曾经从事教育工作且任正科级职务2年或副科级职务5年及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正职1年、副职2年以上,或学校中层干部正职4年以上,或在教育部门、教研机构担任中层干部正职4年以上,或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是县内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的,年薪为原工资福利加上校长职级津贴和目标考核奖;非县内财政供养人员或县内教育系统外财政供养人员聘任校长的,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5至20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其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发放。

五、选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面试)程序、公开考试(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独山县党政信息网、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8月26日。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填写《独山县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报名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除外);
4.各种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和身份、业务水平、能力证明材料,教育、管理论文、论著、教育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面对考官和高级中学教师代表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结束后设考官和教师代表提问、应聘者现场答问环节。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考官由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和决定任用。
(1)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通知拟聘人员体检的同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体检及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或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对公开选聘的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各考区考务机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县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公选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54-3222321 独山县教育局监察室

八、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独山县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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