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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7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1】第400223号

2021-11-30

招聘截止时间:2021-12-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08:30—12月8日17:3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6日10:30—12月8日19:3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6日11:00-12月8日19:3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6日11:00-12月9日18:00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初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使用)。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2021年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需提供5年幼儿园工作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面试复审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关于提交有关材料的补充说明。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报考01004号岗位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晚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 11 月29日之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

01001、01002、01003岗位的初试将结合岗位、行业背景采用结构化面试,01004、01005、01006岗位的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初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试和笔试的岗位初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初试时间。

结构化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开始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11:30

届时将统一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

(二)复试

复试由幼儿园和上级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试分为两个环节:说课和技能展示。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技能展示。儿童舞蹈、声乐、键盘。(钢琴、播放器由幼儿园提供)

3、复试中的说课、技能展示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时,说课占复试成绩的60%、技能展示占复试成绩的40%。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成绩、技能展示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具体程序等,请登陆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5、复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复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岗位排名顺序,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1、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报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采取监测温度、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等必要措施,落实好防疫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微信公众号(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工作咨询与监督。报名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监督电话:0534-268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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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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