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基本条件和职位条件的应往届大专以上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或中师毕业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未就业人员(非师范类获得教师资格证或修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获得教学技能等级证的应往届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符合职高教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3、报考农村学校特招教师和乡镇学校幼儿教师的应往届中师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具有江阳区户籍或原籍为江阳区(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年龄35岁以下(即197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农村学校特招具有任教经历的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2年4月12日后出生);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时间范围内的人员;批准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名和聘用。
(三)其他条件:详见《江阳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江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职位及名额见《江阳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一)报名时间:2007年4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 报名地点:江阳区党政大楼三楼教育局会议室。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2张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并应在200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我区农村学校特招具有授课经历的教师须出具任教单位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证明。
如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受委托人还须持报考者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 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教育局进 行资格初审,区人事局进行复审。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用5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07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缴费收据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
(七)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低于2: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考人员在所报名的职位内进行竞争。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07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5、《公共基础知识》参考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愿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或书店购买)。
6、笔试成绩的公布:笔试成绩于2007年5月15日在“江阳人才”、“江阳教育”网公布。
7、《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50%。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名额2倍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
(1)说课。进入面试人员抽题后,用面试场提供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准备教案和说课内容,在规定时间完成说课;
(2)专业知识提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育案例分析等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的50%。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择优聘用办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所得成绩作为最终聘用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进入体检及考察。如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区教育局在区人事局指导下组织进行。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的资格、资历、诚信、品德、心理健康、档案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人事局同意后,按最终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阳人才网(www.jy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
(二)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公开招聘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的公开、公正,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事局、江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阳区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泸州市江阳区人事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