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实和加强镇街道后备干部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镇街道事业单位锻炼培养。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标准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包括委培生、定向生、成人高校毕业生、高职生、网络生、民办高校毕业生;
2、中共(预备)党员、班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生),优先考虑;
3、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根据报名人数进行确定,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25日-27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行政服务局一楼(市政府大楼对面)报名。招聘工作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每人40元。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7月29日,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发放准考证。
2、笔试(7月30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50分。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确定招聘数量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具备中共(预备)党员、硕士以上学位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折算成绩中加5分(不重复加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rc.com)进行公示。
3、面试(8月6日-8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rc.com)进行公示。
4、政审考核(8月10日-15日)。市委组织部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8月16日)。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新招考人员安置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实行聘用制,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和续聘手续;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列入干部重点培养范围。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0535-3222889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