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庐县2007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现将桐庐县200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教育系统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遵循“以编制为前提,以需求为基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本地生源为主,在同等条件下,本县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学历中学教师本科毕业及以上,小学教师大专毕业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 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经县人事局审定后,在桐庐县教育信息网和桐庐县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 6月4日至5日到桐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200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此比例的学科,全部进入面试。根据学科要求采取上课、说课、实际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录用。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由教育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有不合格的,按各学科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
7、公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8、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实行回避制度,接受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桐庐县200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0571-64212801
附件:
桐庐县200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桐庐县200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doc
桐庐县人事局 桐庐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