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将2007年临海市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0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在录聘后一年半内取得);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小学(含学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须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要求,详见附表);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限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职教专业课等专业,部分职教专业课适当放宽范围,详见附表);2002—2006年临海籍师范类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在临海市教育局);2007年硕士毕业生;非临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上述对象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7日——7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务费100元。临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凭就业报到证。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查阅临海教育网《关于印发2007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教人[2007]32号)。
附表:07公开招聘岗位数
临海市教育局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