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校招聘教师信息
www.jiaoshizhaopin.net 2008-4-11 7:07:44 中国教师招聘网
-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新教师录用程序,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的形成,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我市中小学教师需求(主要面向农村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符合招聘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的参与、监督下,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江山籍(江山市生源或持有江山市户籍,下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江山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非江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高校第一、二批次录取)毕业生; (3)、江山籍全日制幼教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志于江山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各学科,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儿园。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招聘计划及审批:教育局根据当年师资需求实际,本着从紧从严控制进人的原则,精心制定各段学科教师招聘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发布招聘信息:教育局根据政府审批的教师招聘计划,精心设定岗位及岗位条件,制定招聘方案,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时按学段学科报考,每人限报1个学段且1门学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项目,共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小学增加加分5分);幼教、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机械、数控、电工电子、汽修、旅游等技能性专业在面试中还须进行现场技能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省优秀毕业生,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小学教师招聘加分按以下标准执行: (1)院校级(不含院、校内的分院、系,下同)优秀毕业生加3分。 (2)获院校级奖学金一、二等奖每次分别加2、1分。(奖学金按学年计算,只计三年)。 (3)截止报名前,专科毕业生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取得本科学历的加2分。(本科毕业生直接享受该项加分项目)。 加分值封顶5分,各项加分依据以原件审核、档案记载为准。 各学段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含小学加分项目)及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 6、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列入考核的人员须将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于指定时间内送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列入考核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入拟录用名单,各类别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录用名单要分批在江山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后,拟录用人员须带好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录用签约手续。录用时,如有拟录用人员因资格审查、体检、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不能录用的,分学段学科按考试得分(含小学加分项目)依次递补录取。凡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对发现有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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