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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9】第287116号

2019-11-15

招聘截止时间:2019-11-15

宁波大榭开发区位于浙江宁波市东部,于199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实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由大榭岛和穿鼻岛、外神马岛、长腰剑岛等小岛组成,总面积35.2平方公里。

开发建设以来,大榭依托深水岸线资源禀赋,建成两座跨海大桥,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现已成为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和全球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第1个财政收入超百亿元的开发区,全省单位投资强度及产出最高的地区之一。2018年,大榭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33亿元,财政总收入166亿元,工业总产值667亿元,跻身全国676家化工园区第4位,单位面积利润位居全国第1。

下步,大榭将围绕浙江省和宁波市发展大局,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浙江自贸区2.0版建设新机遇,积极投身宁波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坚定推进“五新发展计划”,推动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创新水平、城区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为宁波市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根据大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义务段语文教师4名、义务段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等详见《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附件1)。

2.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30日(周六)9:00—12:00,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未发,可用学生证代替)、大学期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研究生如以教师资格证报考,请带上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招聘2020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报名现场可能拥挤,建议事先下载并填好报名表。)

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初试。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试,初试合格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4.时间、地点: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测,一般1小时以内通知是否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四)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拟录用考生可在30日下午现场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体检安排在浙江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至少在宁波大榭开发区教育系统工作并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5.其他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招聘工作由驻大榭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区人事局进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74-89285122;0574-89283070。

(2)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通知公告。

(3)未尽事宜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确定。

(4)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王老师),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杨老师)。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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