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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09】第4391号

2009-08-09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根据国务院、省、枣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滕州生源或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
3、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已选聘到村(居)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2009年截止报名前仍未报到注册的毕业生需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要求详见《2009年非卫生、非师范专业招聘计划》、《2009年卫生专业招聘计划》(附件)。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专业招聘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挑选单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日――8月12日。
查询时间:2009年8月3日――8月13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滕州人事人才网www.tzrsrc.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市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8月3日-8月13日登陆滕州人事人才网(www.tzrsrc.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09年8月19日-2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2、其他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的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此类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上述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均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共考两科。
非卫生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招聘专业和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考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取得考核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出现相同分数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并取舍。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应聘同专业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滕州人事人才网上的相关信息。
(五)挑选单位和聘用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专业及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招考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一日
 
附件:2009年非卫生、非师范专业招聘计划

     2009年卫生专业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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